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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法律制度
技术合同法是调整法人、公民因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利用技术为社会服务而缔结的各种合同关系及由此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1987年6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并于同年11月1日起实施。技术合同法共7章55条。第一章总则,规定了立法宗旨和适用范围,确定了守法、有利于科技进步、自愿平等、互利有偿、诚实信用、保密、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等原则。第二章规定了技术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第三、四、五章具体规定了技术合同的内容。第六章是对发生技术合同争议时有关仲裁的法律规定。第七章附则,明确规定该法实施后订立的技术合同不再适用经济合同法。
1989年3月15日,国家科委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实施细则》。
根据技术合同法的规定,我国技术合同主要有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四种类型。
(1)技术开发合同,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可分为委托开发合同与合作开发合同两个基本类型,它的基本特征是: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存在于开拓和探索未知领域和解决新的技术课题的过程之中。
(2)技术转让合同,指当事人就专利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的转让所订立的合同。它的基本特征是:特定的现有技术在不同法律主体之间的转移,技术的转移并不意味着知识本身与原来的主体相分离,而只是向新的法律主体传授特定的现有技术,赋予其申请专利、实施专利或者使用非专利技术的权利。
(3)技术咨询合同,指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它的基本特征是:顾问方利用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委托方的特定技术项目进行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提出咨询报告,供委托方决策时参考。
(4)技术服务合同,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它的基本特征是:服务方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帮助委托方解决具体的专业技术问题,诸如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及工程计算、产品及材料鉴定、人员培训、翻译、讲学等。技术服务合同包括技术辅助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与技术中介合同两大类、三种形式。
专利法律制度
专利制度是利用法律和经济手段推动技术进步的一种管理制度。我国于1985年4月1日开始实施专利法,建立了专利制度。
专利法是实行专利制度的法律依据,是国家制定的解决有关发明创造权利归属总是和推广利用问题的法律。有资格申请和获得专利权的是:①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②职务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属的单位。③协作或者委托完成发明创造的单位。④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必须符合一定条件)。
我国专利法所保护的发明创造有三大类: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创造要取得专利保护必须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要求。我国专利法第5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专利法第25条规定5项技术不授予专利权:①科学发现。②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④动物和植物品种。⑤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发明创造完成后,不能自动得到专利保护。要想获得专利权,还必须向专利局提出申请。我国专利法规定: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申请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示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应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的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示早日公布其申请。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应当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权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应当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靠。自专利局公靠迭予专利权之日起6个月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均可以请求专利局撤销该专利权,被撤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对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硅谷
硅谷原指美国西海岸加利福尼亚州的圣他克拉克县。现在硅谷已经成为半导体工业基地,微电子工业基地,高技术集中区的代名词。
60年代以来,硅谷这个地区的半导体集成电路、计算机、军事电子学及系统设备、精密仪表等制造与研究均处于世界先进水平。据1981年统计,这个地区拥有1774个高级技术企业,导弹及航天火箭的生产以其电子计算设备和电子测量器件的生产分别占全国生产的32.7%、21.8%和12%。硅谷的高技术产值在1981年为115亿美元,是美国收入最高的区域。硅谷迅速发展的原因有:(1)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2)有斯坦福大学及其他大学的支持;(3)形成了一个综合性工业生产、研究体系,加工协作方便,科学交流频繁,竞争激烈;(4)投资效率高;(5)有良好的管理传统和方式。硅从本质上来,就是“科学-教育-生产”一体化的基地。
80年代以来,中国的半导体及微电子工业发展迅速,在北京的中关村地区已经形成了类似于硅谷的融生产、销售、研究、服务为一体的高技术集中区。因此,有人称中关村地区为中国的“硅谷”。
通信模型
通信即信息在空间上的传递。在通信中,信息的发出者称作信源,信息的接收者称为信宿。中间的传输通道称为信道。信息在空间上的传递一般是从信源出发,经过信道,最后达到信宿。
信息的传递与能源和物资不同,能源与物资在运输时,当发出点发出能源或物资后,发出点现有的数量将减少,它的减少量与接收点所得到的数量相等(假定在运输途中没有损失)。一定数量的能源或物资,接收点愈多,每个接收点所得到的数量就相应地减少。信息的传递则不同,当信息源发出信息后,它自身的信息量并不减少,而信宿都可以得到信息。同一信源可以供给多个信宿,每个信宿都可以得到同样多的信息,并不因为信宿的增加而使命每个信宿所得到的信息减少。信息在传递中的这一特性使得同一信息的作用在时间和空间上能得到很大的扩展。
信息在传递过程中也会出现各种不同形式、不同大小的干扰,称为噪声。噪声使信息传递中的可靠性受到损害。噪声有时是难以避免的、客观存在的。因此如何在噪声存在的情况下,可靠地传递信息就成为信息论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
信息经济学
信息经济学是信息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是一门研究信息的经济现象及其运动变化特征的科学,其主要研究内容包括:
(1)信息的经济作用。主要研究信息的经济属性及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信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功能;信息技术的发展完善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信息与社会生产的规模、结构形式、组织管理的关系;信息经济模式在经济结构中的应用过程和作用,等等。
(2)信息的成本和价值。主要研究信息价值的定性和定量描述;信息的价值和成本的关系;信息价值的表现形式;信息价值的计量标准和计算方法,等等。
(3)信息的经济效果。主要研究信息的使用价值量与劳动消耗量的比例;信息的经济效益计算和考核;信息工作在社会生产中的最佳投资和投资效果;影响信息经济效果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提高信息经济效果的途径和方法,等等。
(4)信息产业结构。主要研究信息产业结构及其发展规律和趋势;信息产业与部门经济结构、服务性行业结构、教育机构的关系;信息产业结构对就业结构的影响;国民经济结构变化的信息因素和非信息因素的分析,等等。
(5)信息系统。包括如何建立和发展完善的信息系统;信息系统的聚集与分散对信息系统价值的影响;从经济角度考察信息系统评价的标准和方法;信息系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及其相互关系;信息系统经济的管理;最优化信息系统的选择,等等。
(6)信息技术。用技术经济原理研究信息技术对提高信息经济效益的作用;比较各种信息技术的应用,提出采取新信息技术的最佳方案了;了解信息技术发展的特点和规律,等等。
(7)信息经济理论。包括对信息经济学的对象、内容、性质、方法、作用、历史等基本问题的研究。
信息经济学起源于40年代,发展于50~60年代,到70年代基本发展成熟。在创建初期,研究重点多种多样,有的学者侧重于基础理论研究,有的学者则侧重于应用研究,也正是这两种研究的互相补充和互相促进,才奠定了信息经济学的理论基础。进入70年代以后,信息经济学的学的发展基本上达到了成熟其标志就是有大量信息经济的论著问世,如:美国霍罗威茨的《信息经济学》,英国威尔金森的《信息经济学-计算成本和收益的标准》,日本曾田米二的《情报经济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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